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烽火戏诸侯 , 共 289 章, :第 4卷 那一束初尾巴草 第21章 告别
[立即阅读] [二狗,浮生]
陈二狗,陈浮生。,两个很极端的名字,却又风马牛不相及的重合一个人男人身上。生长于穷山恶水里,拥有着刁民的性格,平凡的背景,平凡的长相,甚至在之前的二十六年中连一个平凡人的梦想都没有。赚钱只为了给哥哥娶一个水灵的媳妇。 、
只是人生终究会出现转折,陈二狗的人生转折便是曹蒹葭的到来。很平淡的相遇,就好像彼此间连过客都不是,那时,他们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对于这个旅行袋中始终带着一本《双城记》和一本《权利意志》女人,陈二狗只背能仰望。
她蹲下来,突然朝着天空比划了一个手势,架构成一个长方形,笑道:“陈二狗,你看,你现在只能看到这么大的天空,所以你能做到知足,但如果有一天你走出这片土地,看到更多,你还会满足两千块钱吗?”这是曹蒹葭问陈二狗的一句话,也是这本书中第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因为这句话我一直认为她并非问的是陈二狗,或者说不单单是问陈二狗,她问的是整个天下但凡是有野心的人。于是陈二狗的回答是不会满足。和我的答案一样,人之所以喜欢看小说是因为想在小说中寻找与自己相同的经历,或者是思想上的共鸣。这似乎不同于往常写书的套路,倘若陈二狗十分正经的回答他不会被利欲熏心。那么我想我会停止读下去。
而在此时陈二狗在曹蒹葭的心里,只不过是有些小智慧的青年。而在陈二狗心里这妞绝对是傻大个陈富贵媳妇的最好人选。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惟独与汝相见?
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
缘分这东西确实值得玩味。浮生若得蒹葭,才终能赏得江山如画吧。
[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才算荣耀]
一个男人,要怎样活着才算荣耀?坐拥江山,家财万贯?还是从小人物一直走过来异军突起成为上位者? 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值得炫耀的并非是你如今拥有多少,而是你一路走来所经历的一切。坎坷的人生终究要比平淡如水的人生更充满趣味,冷漠过,疯狂过,平静过,开心过,犯过错,砍过人,或者被人砍,喜怒哀乐尝遍,贪嗔痴妄历尽,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才算荣耀。没有人会永久的辉煌,正如那个让二狗跪过的赵鲲鹏,很多人觉得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是陈家男儿膝下就无黄金。为了保命,何必在乎这一跪?他只不过是刁民,没有什么气节,在上海这个大城市举目无亲,挣扎着生存,跪下只不过是求生的本能。那些拿着尊严说事的卫道士是因为没有经历过这般痛苦的挣扎,才会有宁死不屈的言论。做到宁折不弯容易,眼睛一闭什么事都没了。但是做到能屈能伸便是难上加难,谁都不愿意背着耻辱活。那仿佛是一把枷锁,锁住自尊,锁住一切关于自身颜面的东西。人言可畏,而人又好像活在人言中,往往多数人口中说出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你,至于你自己,却早已忘记自己永远是自己,不会是人言中的那个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最终赵鲲鹏的下场的确凄惨。虽然陈浮生也被逼着逃离上海,基于那些未写完的伏笔,陈浮生的那句,上海我还会回来的。暂时成了诸多读者的遗憾。因为直至此书结局陈浮生都未曾强势回归上海。(再度对烽火这厮怨念深重)
[三十年众生马牛,才换来六十年诸佛龙象]
很久没想到这句经文了,最近重读二狗才记起自己曾经是多么喜欢这句话。只是有时候再喜欢也会忘记。道理很明显,一个人必须要做三十年的众生,才有望成就六十年的诸佛,人如是,物也如是。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没得尘世的诸般历练,怎修得净土的般若菩提。它好似佛家种下的因,主宰着万物的现在,过去和未来。乘着轮回不断的结出善恶果。人们永远无法预料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于是便无意识的制造出了前因,而前因,无非只是下一刻发生的引子。岁月如此绵长,为何我们脸上始终夹带着悲伤。为了前途和希望不惜牺牲尊严与健康来换取一世荣华。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既然人生在世,又怎能没有一番作为?我想人看重的并非那些身外之物,而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执迷于享受也只是为了将苦拔除。只是走错了方向,与彼岸越来越远。无法回头。所以佛言“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世间谁又能抛下六亲,舍弃憎爱,去寻求自身解脱呢?这莫不是太自私了些。佛常言渡人,而人何尝不想渡人。六亲未老,爱憎未明,比去回头。无非是自添苦难。故人只能永存于娑婆,不能离去。六祖坛经中说世人有八万四千尘劳。意思就是世界上的人有八万四千个错误的观念。而一朝顿悟便能破解所有。陈浮生用了两年的时间隐忍,做奴才,打下手,终于一朝上位。在利刃划过郭割虏咽喉的瞬间,那份冷静,那种嗜血的感觉。我知道那个整天与张家寨村民斗智斗勇的刁民已经不复从前,渐渐步入了枭雄的境界。
很多人说这本书是一个并不牛叉的主角带着一群牛叉的配角打天下。其实我觉得很贴近事实。但是一个并不牛叉的人为什么能收服如白马探花陈庆之,榜眼王虎剩这等牛叉人物?这便是他的牛叉之处,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只适合当先锋,掌握不了大局。以力服人,这是下下策。其中手腕书中慢慢斟酌,这里就不分析了。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不得不说这句话是这本书最神妙的点睛之笔。这句话不止征服了陈圆殊,也征服了大多数妖孽书迷。我也正是
为这句话而彻底沦陷,这句话并非是作者原创却用出了比原创更轰动的影响力,这是否与不牛叉的主角带着一群牛叉的配角打天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其实这么久了我都未曾弄懂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到底是什么,只是莫名的喜欢,猛虎蔷薇,粗旷中带着细腻,铁血中带着柔情。或许每个有血有肉的人心中都盘踞着一只猛虎,只是还没有找到盛开的蔷薇。喜欢这句话,就好像守住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又好像是达到一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境界,再大的目标也不足为外人道,故我追求的只是内心的一种驱动,而非是别人看我是否达到哪一种境界。一个人倘若为别人看法而活那他的人生便失败了一半,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名利,美色,功德。其实无非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然,每个人的追求不同,际遇不同,所坚持的人生也难免会有分歧。活着或许就是因为还没死,就这么简单。
[此心拖泥带水,是人生最苦处]
这句话使我想起了小夭,但陈二狗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个让他可以少奋斗三十年的女人。不得不说现竟可以实残酷成这般模样,苦苦等待一年,最终只换来了陈二狗的一句对不起。那一巴掌打在陈二狗的脸上,也不过是为了减轻陈二狗心里的愧疚。她知道陈二狗心里的苦,但即使再明白,她也无法改变这个男人的决定。也改变不了他的人生,这个男人,甚至连安全都给不起。但她就是心疼。一个女人一辈子总得给某个男人花痴一回,最好是初恋,那个时候可以笨点再笨点,然后便可以把精明和智慧留给婚 姻。
最后,放下,丝毫不拖泥带水。痛苦算什么,这个世上谁会没痛苦?最怕的是抓住痛苦死死不放的人。记得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个猴子腹部被割伤了。经过医生包扎后,说过几天就会愈合。然而这个猴子每见一个熟人都会翻开那个伤口说,你看我受伤了,你应该安慰我。然后他得到了很多安慰。几天后,猴子死了,死于伤口感染。其实很多事情在生命中都是无关紧要的,即使在当时你会觉得很重要。可是过一阵子后,你回头看,其实那段往事也不过如此。甚至会有一种风轻云淡的感觉,因此,当你痛苦的时候,不妨往后想想,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无常的浮生,谁又知道下一秒是苦是乐,是福是祸?在不能得到的时候放手,当自身的承受力到达极限时强行去抓住会失去更多手中掌握的。在抓得住之时紧握,倘若不去抓住它依然不是你的。放下需要干脆,握紧也绝不含糊。
[此生若能幸福安稳,谁又愿意颠沛流离]
寥寥十六个字,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悲凉。过客这两个字说了千遍,还是在不断上演。若能,谁又,很挣扎,很无力的词汇。有时候觉得烽火的文字文艺腔很重,但又欲罢不能的来认同。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曹蒹葭已经是陈浮生的妻子了,对于这个女人,我一直都怀着敬畏的态度来读,学识渊博,智商近妖,最重要的是她没有野心。一般这样的女人必定会有野心,不甘平凡。而她却恰恰相反,好像打定主意要做陈浮生的贤妻,每天早上起床做饭,晚上等这个男人回家吃饭。即使有时候他不回来,也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明白她的存在就是陈浮生最大的压力,也可以说是动力。拥有一个国副级的爷爷,一个红色世家企业做ceo的妈,还有一个在政坛初露锋芒且成绩不错的哥哥,甚至还有一个陈浮生所不知道的一个情敌,北京最牛叉的纨绔。这些人都是陈浮生需要仰望的,所以他没日没夜的奋斗,她从来不去抱怨,只是安静的看着丈夫每天为了自己而努力。其实她也知道丈夫心里有个叫小夭的女孩子,她更知道他的选择是多么无奈。选择自己除了喜欢,还因为自己的背景强大,不会受到伤害。而小夭则不同,脆弱易折,经不起颠沛流离。
幸福这个东西,没有确切的定义。只是一种感觉,对于我们这群流离于城市最底层的打工者来说,最幸福的莫过于下班后的这一段小憩时间,能够得到短暂的安稳,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痛苦的时候能哭。绝望的时候能狂,快乐的时候能笑。简单生活,向着所谓的目标努力。 不奢求,不妄想,一步一个脚印,即使最后到不了彼岸,也只是在临死之前才知道,但那时已经不重要了,土地下埋葬的不止是尸骨,还有野心。也许
这一生都会在不幸中度过,但至少还活过。不幸福的一生也是一生,它不会因为你的经历而改变世事的格局,有过知觉,触觉,味觉,感受过一切所能感受的事便足矣。
[偷得浮生过半,心情半佛半神仙]
这句话是陈浮生名字的由来,说实话,句子并不出彩,但还是喜欢,因为喜欢陈浮生这个名字,所以就爱屋及乌了。很多事情想想都不过是浮生一梦,今天不知道明天会如何,过去的再不舍也挽不回。在这两种缥缈间人终于选择了明悟,抓住现在。佛家所说的三世之身,过去之身不可留,未来之身正回望着过去,而现在之身正感受着这个尘世所能感觉的一切,却还口口声声说着五蕴皆空。那个啥世尊说过此世已成娑婆世界,众生安于十恶,忍受诸烦恼,不肯出离,为三恶五趣杂会之所。于是出言教化,望众生远离娑婆,共享极乐。言即为禅。而我们只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虽说有些事情看得破,却也无法去做。世间多少因果牵扯,多少无奈彷徨,也绝非一两句禅语便能得到解脱。
谁拿流年乱了浮生,谁又拿谁的浮生惹了红尘?轻笑这浮生一梦,却怎么也找不出造梦人。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或许真的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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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阅读] 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最好的地方,是几乎吕树每次大动作后,都会有一段对这次行为的解释,以吕树的世界观去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使得吕树的人格渐渐的完整了起来。
吕树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如果一定要给他找一个能和现实中对应起来的人物,大概就是嘴贱如曾小贤,不正经如死侍,潇洒起来却又像是那个脚踏五彩祥云的猴子。
私概括了一下吕树的成长。怕剧透的就别往下拉了,我尽量含蓄,尽量不直白说…
从最开始的浑身是刺,心里只有吕小鱼(相依为命)。
到愿意对周围的人释放善意,回报善意(李老传剑)。
到最近愿意为了素不相识的同袍们而战(刘修之死)。
最能体现他成长的,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两段对话: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树兄,婚礼顺利吗?”
“没有婚礼了,掰了。”
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愿意为义而战,一个嬉皮笑闹的人终于为情所困。
男人的成长,如是而已。(s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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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负寒夏
丁墨 , 共 152 章, :第 15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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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我更喜欢寒夏,她敢于坚持自己的爱情,痛了,也便学着放手。
她说她被命运遗弃,被孟刚遗弃,后来,被爱情遗弃,被她心爱的人亲手推向深渊,所以她开始为自己而活,开始追逐属于她自己的梦想。。
可有时想一想,男主也没做错什麽,他也有脆弱和无奈,商业投资失败,他的商业地产马上功亏一篑,他和他的母亲也要面临着刑事的责任,要他放弃寒夏,他做不到,放弃他的商业,他更做不到。
于是,他就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他为了挽救他的商业而亲吻了薛拧,同时那也成为寒夏心中永远的一个刺,每每想起,都刺的她无所适从。
可有时人也会有自私,市侩的时候,林莫臣,有时便活的很现实。。
要说他唯一的错,便是太自负,自负的以为只要是自己给的,寒夏就一定想要,以为这个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人,即使他错了,也一定会原谅他,错在在爱情里,把自己的地位放的太高。
可等他明白自己错了的时候,寒夏已经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所以这次寒夏逃开了,再也不想回头,带着自己的梦想远赴美国。
不要让她一个人等太久,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到来的究竟是什麽。
——
2008年,他们结识。
2009年,木寒夏赴美求学。风臣公司年营业收入破十亿。
2010年,风臣成立集团,年营业收入突破五十亿。
2011年,风臣集团上市。
2012年,木寒夏从纽约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进入某知名国际企业工作。风臣已成为国内排名前十的顶级商业集团。
2013年,林莫臣突然辞去在风臣集团的所有职务,只担任董事长,所有日常事务交由孙志和其他职业经理人打理,只身赴美,担任位于纽约的mk投资公司副总裁。
……
2015年。
……
你问我会等到什么时候?
其实并没有期限。
等她完成梦想,等她终于满身光彩回来的那一天。
我怎么舍得再放她离开?
——
“林莫臣,你曾经是我的梦想,并不是现在的你已不重要,而是很多路,人生的路,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走了。。”
“你说我没有全心全意对你。可是你要我怎么做到?我这些年,这些年已经习惯了没有你。我一个人读书,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所有的事。生病时除了张梓没有人在意,失败时没有别人鼓励。无论多茫然,可还是只能一个人走下去。因为我没有别的路了,别的路,我们曾经的那条路,被你断了。我以为你已忘了我,我以为我们再也没有可能在一起。可是你又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一直在等待,让我回头。知不知道我的感觉,就像已经死去的希望,又被人挖了出来。
你问我想不想要,我想要。你说你是溺水的人握住救命稻草,难道我不是?我是那么小心翼翼地,握住今生这唯一一根稻草。我承认我不敢付出,我承认我犹豫又害怕,总是不敢跟你走太近。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
你知不知道,我早就知道,我们俩,是不一样的人。你永远利益为先,你永远冷静又有心机,即使对我也是。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真心,可是跟你相处时,很多时候我还是会想,你这样做,是真心,还是有意?是情之所至,还是想要令我陷得更深而已。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我控制不了。
你觉得我这次不应该怀疑你。可电商是关乎风臣命运的大事,我明白要公平竞争,可是我也忍不住会去掂量,我在你心中,会有风臣重要吗?
而且你也说过的,你说如果在商场相遇,你对我绝不手软。
股市大跌,我虽然不懂投资,但是会拿出积蓄,去为国护盘。我身边的朋友,也都在这么做。可是你说这样是傻。风臣的钱,你的钱,早就安全撤出,明哲保身,冷眼旁观。我跟你根本就是不一样的人,你要我怎么百分之百的信你?信你今后都会百分之百待我,再也不会放弃我,再也不会离开我。哪怕天塌下来,哪怕倾家荡产,哪怕生死相隔,也不会停止爱我?可是林莫臣,曾经的木寒夏,就是这么对你的。什么也没有阻止过我对你的爱。所以,林莫臣,你现在要我怎么做到,像以前一样爱你?”
——
你终于回来,在我还没孤独终老的时候。
天不再远,地不再黑。
我记得你缤纷如光的笑,记得你在梦中牵引我的双手。
我得到过,我失去过。我痛哭过,我痴笑过。
你是我人生最纠缠的枝桠,我怎么能放弃不求了?
多谢你终于回来了。
从此不负春秋与寒夏,
不惧离别与牵挂。
是你陪我终老了。
——莫负寒夏(萧)
琴帝
唐家三少 , 共 1360 章, :第一百六十章 真正的七属形融河缚咒,我可不是吓唬你(下)
[立即阅读] 我是三少大神的小说迷,到现在为止除了天火大道外他的小说全部看了(斗罗3在追),对于他的作品有几分自己的看法,希望大家可以看看。
琴帝,这篇小说事实上属于三少前期大家没有重视的一篇佳作,在他之前的作品就是6大三少主角:长弓、雷翔、海龙、阿呆、星痕。基本上剧情都偏小,说白了就是坑挖的小。好看吗?好看,但看的不过瘾。基本上世界观就决定了这些小说也就能写这些。而琴帝就是三少的第一个挖大坑的佳作。
世界观方面,琴帝一开始以一个鸡肋的战斗职业为引子,开始讲述一个大陆的历史,对其中每个种族的历史都是一点点展开,精灵、矮人、兽族、龙族、地精族、人族、东龙族……虽然有的地方一笔带过,但大体上还是说明了这整个大陆的势力,并且在剧情上给予了他们足以成立的世界观。
再说人物形象,本作的人物形象其实在三少所有的作品中都属于佳作级别的,叶音竹的单纯,苏拉的坚强,海洋的温柔,安雅的大方,紫的霸道,甚至作为反派的龙女都有着自己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性格。其中叶音竹,苏拉,安雅,香鸾,紫等塑造的相当成功的角色为之后三少作品的许多人物塑造出了雏形(比如龙浩辰,采儿,王秋儿)。
再说剧情,其实剧情方面我是不太想硬吹的,本作的剧情的确算不上神作,虽然已经可以看出三少尽力控制了,但多多少少主角还是有些光环过大,天赋这方面可能有点过分了,但总体来说已经比之前的作品好了很多,内容也十分充实,看着过瘾。
好了,说了这么多好的,我还是要说说为什么是4星
1本作的三少心还是太软,基本上有名有性的角色,能不死就不死,即使死了也能洗白,这条感觉是三少作品的通感,的确这样看着会让小说看起来比较舒服,但是这种通通洗白的方式会让人很快的审美疲劳,这也造成了三少作品让人不易坚持的麻烦;
2本作对东龙的描写有点偏少,作品中的东龙本应该属于一个重点描写的地方存在,毕竟如果扩写东龙大陆,基本上就可以写一篇比琴帝还长的小说出来,毕竟这是三少第一次挖大坑,没挖好;
3三少自己对本作的放弃,我看琴帝的次数挺多的,基本上斯隆挂了琴帝就没东西了,感觉应该是当年更新的时候月票的问题,三少又急于写下一本小说,琴帝后面的剧情真的比较水,印象深刻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学院大赛,灭龙曲,琴城建立,7国7龙排位赛,倾城之战,凤凰招亲,灭龙城,灭法兰。最后面和深渊位面的对战真的不如前面;
4还是三少前期作品的毛病,心软,琴帝中女主数量还是多,安雅和叶音竹的关系姐弟会比夫妻好,和香鸾的恋情中非要加一个小龙女的身体,让人总是觉得怪怪的,而且海洋前期的描写太过孤僻了,导致后面这个人物感觉就像是叶音竹的影子,前面本来还不错的人物塑造白白的浪费了,甚至不如离杀给人的感觉清晰。
本作绝对算得上三少作品中的佳作,也可以说这就是分开三少前期作品和后期作品的分水岭,无论是世界观、剧情还是人物塑造都相当不错,只要看过30章就大都不会半途放下,但因为三少本人都不是特别重视这部作品,结尾的地方还是毕竟仓促,美中不足。
总结一下:琴帝是三少作品中的少有的单篇佳作,一篇值得阅读和纪念的里程碑。(龙梦天羽)
落地一把98K
Iced子夜 , 共 1411 章, :情人节的完本“敢”言
[立即阅读] 挂b们玩的是《绝地求生诸神之战》
大神们玩的是《绝地求生凡人诛仙》
普通人玩的是《绝地求生大逃杀》
萌新玩的是《绝地求生大求饶》
我就NB了,我玩的是《跳伞模拟器》
秀
天秀
陈独秀
蒂花之秀
造化钟神秀
必是后起之秀
莫言只有山川秀
帅气天成无需作秀
千万人之中唯你俊秀
老太太不扶服你太带秀
一顾倾人城叹你眉清目秀
蓦然回首没想到你如此内秀
社会主义接班人就属你最优秀
烟都抽了半包了,坐了三四个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说什么能骗到赞了(方 醒)
穿越未来之男人不好当
汝夫人 , 共 746 章, :第 746 节
[立即阅读] 写好了书评,才发现一个账号只能写一个书评,所以只能开了个小号发了→
写这个书评主要是总是看到有只看一点点就评论凌蘭怎么不好的,容易误导新人,所以这里给刚入坑的小伙伴们科普一下我们的女主。
自从看了穿男,蘭老大就一直是我心中最帅气的女主,没有之一。
凌蘭,24,凌霄之女,凌霄“牺牲”,为继承父亲的军功,凌蘭自出生起就女扮男装。
凌蘭前世,因身体承受不住强大的精神力而长期卧病在床,饱受病痛确仍然坚强,微笑面对,只因为不想让家人担心,这一点内心的柔软在凌蘭以后的人生也完全能够体现。
因智能体小四的无心之过,凌蘭饱受多年病痛的折磨,也因小四,凌蘭穿越到了一个星际时代,从此开启了一段和前世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一个星际时代,科技发达,全民皆兵,实力至上,强者为尊!人们操控机甲战斗,机甲需要强大的体魄,而女生的身体却难以接受,也因此,操控机甲的女生极其稀少。机甲体系分为几等:低级机甲士→中级机甲士→高级机甲士→特级机甲师→王牌机甲师→皇级机甲师→神级师士,凤毛麟角的女性的机甲师只到王牌,目前还从未出过皇级机甲师,更别提最高级的神级师士,联邦这么一个大国也只有12个,凌蘭的父亲凌霄就是其中一个。
本来,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这样的环境对这个前世甚至没出过门的女孩来说简直艰难不过,然而,她不仅适应的很好,更是活得风生水起,让人几乎看不出这就是前世那个温柔,会对所有人笑的女孩子。
她有着从小一起追随她,生死与共的一帮兄弟,有看似温和,实则严厉的父亲,有看似柔弱,却能在危机时刻挑起家中重担的母亲,她是童军学校的卫冕之王,是第一男子军校的第一人,是许多人心中的冷酷霸道的蘭老大,是以生命守卫联邦海角星战场的英雄,是星云基地的指挥官,是凌天独立军的军长,年仅24岁的中将,现在更是联邦23军的军团长,接过凌霄的职位,待她无序称王,回归联邦,等待她的将是一飞冲天。
然而这一切,她走的并不轻松,6岁经历敌国暗杀,10岁为保护小伙伴,在战场上第一次机甲实战,受重伤。13岁再次经历敌国领域强者的袭击,再次受伤。21岁在海角星越级操控神级机甲,身受重伤,免疫功能被破坏,只能靠药剂修补,而自海角星重伤之后,更是为了四处打拼而受伤不断,可以说,凌蘭的路是靠她的命拼出来的,她是凌天的顶梁柱,是真正的军人,她不愧是凌霄之子。
说的太多,其实主要是看到一些只看到一点点就四处评价凌蘭性格的,只想说,一百多章以前的凌蘭,她的性格还在磨合期,前世与现在凌蘭融合的过渡期,而且她一直在改变,在进步。所以,她绝对不是那种智商低,性情不好的人,所以请入坑的新人放心看下去,蘭老大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慕澜美人)
全民大穿越
朱颜血夜莲 , 共 757 章, :第 757 节
[立即阅读] 有许多书是粗看剧毒,实则仙草的,《全民大穿越》是其中范例。
前一百章,这本书是一部小白文,顶多只能算稍微会玩点儿的小白文,剧情很老套——穿越重生。这是一个主角从三百年后的魔改地球穿越回二十一世纪,踏上登天路的故事。
Really?
前一百章的确是这样的。
容我在这里岔一下话题,介绍一下本书的世界观。
书中的设定是,这个世界存在不同的位面,而地球则恰好处于一个无灵气的位面。某一天,地球和一个灵气位面连接起来,从此走上了修真文明的道路。
那么继续。
主角来自三百年后修真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先知先觉,从第一次位面连接中获利颇丰……
OK,目前为止,这还是很正常的修真故事。
如果按照绝大多数作者的写法,接下来主角就会游历各个位面,不停地打怪升级换副本,收美夺宝带小弟,最后纵横宇宙无敌手,成神作祖龙傲天……
如果是这样,我除了“城里人套路好深我要回农村”之外,也没什么别的好说的。毕竟这样的小白文一抓一大把,没什么必要特地去翻书找内容写书评。
但是!
在一百章以后,作者的脑洞开始暴涨。
或者说,一百章的铺垫以后,作者终于可以撒了欢地展现自己的想法了。
至主角从“神武界”回归以后,他就决心做一个幕后的黑手,操纵人类文明的进程。
(人啊就是这么不可预料,不仅要靠自身的奋斗,还要考虑到历史的进程。)
是的,一百章以后,这是一个“一个人玩坏整个世界”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作者掌控全局的能力和分线叙事的方法很讨喜。他淡化了主角的存在,把他设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这部小说几乎就成为了群像剧,连接各个角色纽带的是主角的布局。
而作者塑造角色的能力也是网文中数一数二的。
你能想象释永信成为情癫大圣的样子吗?
我不能,但作者成功地把这个少林寺的现代方丈变成了周星驰式的悲情英雄。
就这种严肃的恶搞而言,作者无比成功。它们无一例外,原来只是一种自我消解,但作者很成功地把它们神圣化了。
这不得不说,强。
而书中对修炼体系的诠释,也令人耳目一新。
用我的话说,是过了脑子写出来的。
书中的修炼体系以文明为根,族群为基石。所有力量、阶级都不是什么“自古以来的传承”,而是自己文明中的先驱者们前赴后继走出来的,一条条凝聚着文明智慧结晶的路。
我得承认,我自己本身很吃这种“人类赞歌”式的设定,不然就不会这么喜欢JOJO了。不管是为cult而cult,还是别的什么,至少我很喜欢。
书中那种个人武力不强,但集全体之力,屹立在星河亿万文明巅峰的地球文明,看得我热血沸腾。
比起个人英雄主义,我更喜欢这种类型的热血。它也许少了些所谓“万古无敌”的高处不胜寒,少了些一力破千军的豪气云干,但那种前赴后继、以史为刃的风格,更适合我。可能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浪漫吧(笑)。
当然,它的缺点也不少。
作者受日漫影响颇深,玩梗自然也不亦乐乎,这使得这本书略偏向电波系——喜欢的特别喜欢,讨厌的特别讨厌。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想知道“军道杀拳”、“马猴烧酒”……是什么东西的。
另外,书中对宏大场面的描写也略显不足。
语言动不动就是破灭、亿万、光年。给人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把一些东西换了个数量级就搬上来了。没有写出应有的气魄。跨百万年的布局只是为了送一个懵懵懂懂的大脑回到过去,除了自己的记忆什么都没带,这种单线、简单的情节结构,对比作者行文表现出来的能力,我觉得与其说是他不能写好,更像是不愿写好。
这部小说,给人的感觉类似《一拳超人》,一开始是玩票性质,然后莫名其妙地有了些成绩,就开始好好写了。但骨子里的戏谑和调侃的味道,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anyway,我还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的,推荐大家可以去试试毒。因为它对上了我的电波,所以我打三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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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速度感人,慎入。(四十二)
烟灰系美男
喵陈陈 , 共 75 章, :第 75 节
[立即阅读] 这是我第一次写书评,文笔不好。另外仅代表我个人观点。
作为一个BG BL都吃的下去的老书虫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还狠狠吐槽了一下,考完我就完全被洗脑。
我被顾爵的烟灰桑洗脑,被他大男子主义直男癌洗脑,被他与生俱来的魅力折服!够痞 够帅
而米雅她完全配的上顾爵这样的男人,不矫情,不做作,直率,可爱还有与顾爵一样的魅力。够女王
看完这文,我感觉我沉寂许久的BG魂都熊熊燃烧起来辣
感觉自己又能相信爱情辣呢!
我爱你,只是因为你是你。(p'sweeties)
绝世神偷:废柴七小姐
夜北 , 共 1392 章, :第 1392 节
[立即阅读] 沈炎萧—— 朱雀世家七小姐,幻灵队长,日不落领主。实验体一号,八大血脉,最后成为新的主神。
偷技一流,魔武双修,修炼术士、弓手、药剂师、炼金术师。
她爱憎分明,腹黑大胆,对外一致对敌,对伙伴真心相待,对恋人始终如一,她不像一般女主一样矫情小白,嚣张冷血,与男配纠缠不清。她有着上位者果敢手段,对敌人绝不心慈手软,格外护短。她有着芳龄女子的善良可爱,对亲人伙伴撒娇打闹开玩笑,真心相待。她有着身为领导者的责任心,对一众跟随者,不论种族,平等相待,绝不抛弃。她会为了族内亲人的关怀而暖心,会为了小伙伴们的不离不弃而感动,会为了帝修的爱情而幸福,会为了身边人的逝去而伤心,会为了一点笑闻而开心。她是沈炎萧,一个热情似火而又爱憎分明的女子,在这玄幻异世中经过一次次痛苦的考验,浴火而出的领主,向世人谱写一首华丽的诗章。
帝修—— 神魔之战幸存下来沉睡了万年的斗神阿修罗。除主神之外最强的的神族。
一个冷漠似冰却又长情的男子,他与萧萧并非一般套路中的一见倾心,而是在一次次陪伴中暗生情愫。万年前他是冷漠强大的斗神阿修罗,不为世事所动,万年后他只是一个爱萧萧胜过生命的男子。冷漠的他不渴望无上的权势,反而从始至终陪伴于萧萧身边,看着萧萧在自己的指导下一次次进步,一步步强大。表面清冷绝尘的他也会为了无干的人而吃醋,会为了萧萧的开心而开心,会为了萧萧的安危而担心。于萧萧而言,他亦师亦友,更是爱人。他是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神邸,却是萧萧眼中深情不改的暖心恋人。这样的他,长情而暖心的他,让人动容。
齐夏—— 麒麟世家少爷,拥有神兽麒麟,继承死神神格。 默默喜欢沈炎萧,却无人知道。
魔法师
这个少年,我喜爱的少年。一个腹黑毒舌却又精彩绝艳的天才少年,他乃麒麟世家下任家主,少年成名,风华正茂。他被笑称“齐狐狸”,一脸高深莫测却又温柔的笑容,让人心生喜爱。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强者,少年时便已不念咒语可施魔法,“幻灵”的主要人员。这样的他,自愿跟随于萧萧,与一众伙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他对萧萧的爱深深藏在心底,含蓄温柔,默默无闻。如果没有最后的神格考验,也许大部分书迷看不出来:原来,他喜欢萧萧啊。齐夏的章节并不是很多,但却塑造出了这么一位深得我心的翩翩少年。
我的喜欢写在风里,从此整个世界都是你。
严雨—— 白虎世家少爷,拥有神兽白虎,继承月神神格。
牧师 ,幻灵专用厨师。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年。上的了厨房,下得了战场,一手好厨艺收拢了幻灵所有人的吃货心。体弱多病的他不像伙伴们一样实力非常强大,但却一直尽职尽责,为了伙伴不顾自身安危而战。也会与伙伴打闹玩笑,一个谦谦少年。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是对他最好的写照。
杨昔—— 青龙世家少爷,拥有神兽青龙,继承雷神神格。
龙骑士
一个沉默寡言而异常冷峻的少年。平常的他话少沉默,并不是漠视,仅是沉默。身为龙骑士的他也特别喜爱龙族,想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龙。话少的他也会与伙伴多次交谈,重视情义,与幻灵的兄弟情义让人羡慕。他珍视这份情义,沉默的背3后是一颗炽热的,勇敢的,忠实的心。
“你们是我最重要的伙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伙伴。”
唐纳治—— 玄武世家少爷,拥有神兽玄武,继承火神神格。
剑士
一个乐观开朗又蠢萌的逗比少年。他是幻灵的活宝,每天制造出无数乐趣。想要成为药剂师却不被爷爷同意,没有天赋的他被别人嘲笑,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名剑士。幸好在这个过程中,有幻灵伴他左右,与他共进退。他不如萧萧齐夏强大,不如伙伴智商高,但却有着最淳朴善良可爱的心,他是一个用自己的努力带给同伴无数欢乐的开心果。
乐观开朗思维广,逗逼少年欢乐多。
立晓唯—— 唐纳治同父异母的哥哥,拥有神兽八歧大蛇,继承风神神格,战死后复活为亡灵。
弓手
一个自卑却又执着的少年。他很安静,但不同于杨昔的沉默,他是由于拘束与自卑。他是唐纳治同父异母的哥哥,面对从小在玄武世家长大的唐纳治,他只是一个流落在外的私生子,这样的身份让他自卑。但唐纳治与他人的关怀让他安心,在与幻灵的相处中,他逐渐融入其中,建立了深刻的友谊,并珍之重之,执着的守护着,为此不惜生命。
余生那么长,你们是我的家人。
蓝封璃—— 孤儿,身上有神族以外其它七个种族的血脉,实验体二号,七大血脉,沈炎萧的“弟弟”。
会徒手撕人
一个缺爱的清冷少年。他是从小被囚禁的实验体,没有家人,没有过去,只有一身强大实力。他认萧萧为姐姐,把萧萧视为一切。对姐姐交代的事情认真对待,故意装作失忆只为继续成为弟弟。对外面瘫脸,对姐姐依赖可爱。
今生有缘做姐弟,来生希望也如此。
沈斯羽—— 沈炎萧的“哥哥”,光明神,神域圣君,也是“最后的神族”。
他是光明神,仅存的神族之一,他与萧萧并无血缘关系,只因为萧萧母亲的托付而护萧萧长大,视为自己妹妹。他身份神秘,霁月清风, 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朱雀—— 朱雀世家神兽,沈炎萧神兽。一只傲娇正太,可攻可受,会霸气侧漏的对抗外敌,也会卖萌撒娇求关注。同时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奶爸。
饕鬄—— 龙之九子排名第五,沈炎萧的第二契约兽,属于圣兽。呆萌好吃,能无时无刻不停的吃,直至吃完整个世界,蠢萌一只,被朱雀欺负。
除了以上种种角色,还有幽默的主神,邪魅的撒旦,疼爱孙女的沈峰,慈爱的导师云戚,叶青,徒弟南宫萌萌,逗比的龙神,偏执的夜叉,腼腆单纯的汐颜,紫眸妖魔浮屠,牺牲的珈蓝珈鹤……他们无疑都有各自的闪光点,每一个都不能让人忘怀。
——2017.7.24.(君心无邪♀知邪非爵)
凤临之妖王滚下榻
战西野 , 共 2731 章, :第 2731 节
[立即阅读] 是有多久没有看到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了?
这本书,男女主的生死相托,两情相悦的爱情,没让我感动…
矢志不渝,永远信任的友情,没让我感动…
爱与奉献,温情暖心的亲情,没让我感动…
只有那个男子,爱的如此卑微,如此深情,如此痛苦的男子,却让我一瞬间泪湿眼眶……
那个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的男子,那个为了她独自承受一切痛苦的男子……
那个舍不得不让她有一丝为难,舍不得让她有一丝不快的男子……
竟然就这么走了,燃烧了自己,流干身上每一滴血,燃烧身上每一寸皮肤,血肉,,
这一刻,有点讨厌作者,为什么让他即使身死,还要承受火焰炙烤的痛苦为什么,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让他为自己活一次…
只恨现在的我言语匮乏,无法描述出心中的悲愤,难过…
或许是在深夜的人总是要感性一点,只要我想到他的一生,那样的卑微,那样的痛苦,就有流不尽的泪与心酸…(敬婷丽雪♚闪闪亮)
惜花芷
空留 , 共 657 章, :第 657 节
[立即阅读] 这是一本古代女强人养成记,在养成的过程中她努力的、坚强的守护着自己的家。本文作者大大空留,为古代重生言情小说。全文已完结,共143万字。
花芷被亲妈和亲弟为了财富而害她车毁人亡,再活一世,她藏拙十五年,原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最合格的世家千金,悠闲生活,安稳一辈子。可当花家大厦将倾,她与四个丫鬟临危不惧,先把银票和金条藏一半起来,再淡定等待着生活中的变故。可当变故来得这么措手不及之时,看到一家老弱妇孺,她不得不走上辈子女强人之路,她不得不展露锋芒出面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抛头露脸是常态,打马飞奔也常有。为了让祖父和父亲能安心,能平安到流放地,花芷就像定海神针一样从容地安排一切事宜,还亲自打马飞奔去见祖父一面,给他们送行,安他们的心。
享了花家十五年的福份,花芷只能尽心尽力的回报了,撑起整个家族,成为当家人,护上祖母;拉拢人心;退沈家婚;赚钱养家;重请族师;巡查庄子,惩戒恶仆;回外祖家,请外援手;买无人巷,开美食街;请武先生,强身健体;培养弟弟,不余遗力;唤婶求生,母子均安;北地探亲,亲人安好;姑姑和离,家中奉养;放手妹妹,自强自立……
花芷为了祖父亲人能平安归家,她努力地撑起这个家,让外人不敢小瞧花家,人情冷暖,心中自知,也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了…为了花家,她呕心沥血,因为她深深地知道:花家不是她一个人的花家,家族的安稳不该系他一个人的身上,付出代价也要去促使花家小辈的成长,何谓初生牛牍不怕虎?
对于花柏林这个世家子弟来说,大厦将倾倒,有长姐花芷在,那就是定海神针,可以让他无所畏惧。得到长姐的教诲,让他的人生更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小小年纪远足,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实践了,收获颇丰。因为长姐说“不经历风雨如何能见到彩虹。”
身为天子近臣的世子顾晏惜,对花芷那临危不乱,冷静搏命的凌厉行为他很赞赏,也对她这个人起了了解之心,还叫芍药去帮她治伤。对于花芷的谢礼制冰之术,他欣然接受。(此刻的世子并不知道,命运的齿轮已开始转动,他与花芷将会开启一段刻苦铭心的爱恋之路…)
花芷要去北地,世子也紧随而行。在同行的路上,世子逐渐喜欢上了花芷,心动而欣喜若狂。带她共骑一马,想打破此界,只因他喜欢她,想忧她所忧,做她所做,想她所想,护她相护,想和她肩并肩,想看她对自己笑,想为她遮风挡雨,希望成为她遇到困难时最先想到的人……想成为她心里的唯一。爱上了她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啊!因为花芷的淡然处世和不想嫁人,世子不敢把爱意放在明面上,只能压在心底了,缓缓图之,一点一点进入她心。好佳在最终收获佳人芳心,平生足矣。在堂堂七宿司首领的心中:这辈子他唯愿得花芷一人而已除此再无他求。
当花芷被皇帝请进宫后,她对顾晏惜百般护卫,让他感受到了这个在感情上素来不动声色的女子对他的千般维护,爆发的那种感情像是带着火气,就是隔着门也能把他化了,顾晏惜想,他愿以一身血肉来滋养她。这个人,是他的。
对于芍药来说,花芷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会爱护她,关心她的好朋友,她很开心,很幸福!后来她多了一个视她亲妹的长嫂。
四叔花平阳是一个花家才华最好的一个,聪明阔达,却为了花家而去考取功名,以另一种方法维护花家,对侄女花芷那是疼到了骨子里。为花芷置办了许多价值连城的嫁妆,也是第一个发现世子对她的企图心。世子对侄女的承诺,他相信了,很欣慰有这么个优秀的人在花芷的身边。
对于六皇子来说,花芷不仅仅只是救命恩人,还是能温暖他心互相依靠的家人,更是他人生中的老师,得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当他问花姐姐相信他对皇位不感兴趣吗?花芷笑,“我无需去想这个问题,打一个不那么形象的比喻,天底下的父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你若感兴趣对我而言不过是你的一个志向,你若不感兴趣自也有其他路可以走,但凡你把自己当成花家一份子一天,便是你想要走遍天下我也能让你无后顾之忧,当然,若你哪天要真的身居高位,我也相信你会庇护花家,是不是?”六皇子喜极而泣,他终于有意义上的家人了。太子太傅花芷最终教会了六皇子不当孤家寡人,终成一代盛世明君…
当花家团圆了,花芷华丽丽地病倒了,病危了…吓坏了众人……急坏了当朝摄政王,他用自己冲喜了…当花芷好了,十里红妆,迎娶佳人…
花芷觉得她的人生完整了!经历了许多磨难,风光大嫁,结成夫妻,成为一体,从此荣辱与共,福祸相依!
本文没有小三,没有小白文,只有一个细水长流的故事。文风严谨,感情细腻,故事框架多,亲情浓厚。女主角不想出人头地,只想淡然自若的的生活,却不曾料到,生活岂能如人意,为了家人,为了家族,女强人只能迅速的成长起来,她坚韧、理智、遇逆境而自强,让读者心疼不已,还好,一路都有一个坚强的臂膀陪她行走,让她无所畏惧!
很棒很好看的一本古言情小说,太对我的胃口了,让我爱不释手,强势安利给大家。(小燕子)
一世之尊
爱潜水的乌贼 , 共 2015 章, :第 2015 节
[立即阅读] 我说此书神了不是说内容神了
事实上,这本武侠无限流可以说是现如今武侠无限流里最好的,无限流里也可以称为上乘之作的一本书了。
剧情行云流水不拖沓,人物塑造丰满不狗血,等级设定严谨,文笔也上佳。
不得不提的是它的打斗场面描写的十分精彩,刀光剑影,你来我往,主角也不是一味的无敌。挖坑也什么巧妙。
可以说是一部值得一看我非常喜欢的作品。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
他!现!在!是!起!点!月!票!第!一!名!
因!为!有!个!土!豪!读!者!打!赏!了!十!万!元!人!民!币!
卧!槽!你!没!有!看!错!他!嘛!的!十!万!元!人!民!币!!!!!!
人名币啊!!!!!
土豪我们做朋友好吗?(utm一颗草)
重生之都市修仙
十里剑神 , 共 1296 章, :第1208章 姜菲菲的傲慢
[立即阅读] 主角前世是修仙大能重生回年轻时候想弥补遗憾,一开始打脸情节还看的下去,可看到后面主角身为在当地上流圈子被敬仰的角色。
在资讯如此发达照片视频朋友圈微博哪哪都有的情况下,
在主角每次尽情秀自己有多nb的情况下,
在主角从不伪装自己家世来历可以尽情查的前提下,
在主角同学朋友对手都见证了他某些nb场景后,
竟然主角一次次被当做小人物,被人踩脸,大部分人不长记性还是都一开始认为他不自量力,套路戏一而再再而三,为了打脸把这帮配角智商强行维持在80之内(小豆花)